关于李翔转聘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
根据《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选聘办法》补充规定,经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相关材料审核和表决,同意李翔老师转聘我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。
公示期自2020年9月18日至9月24日。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,可向会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,电话:86718309,联系人:张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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